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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次方】多余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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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俄背景

流放士官小郑 * 土司二代小嘎

为了庆祝二位先生上春晚与大佬同台,今日激情更新~


======以下是正文======

        他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造访那座石头的堡垒,那些契尔斯克女人们见了他从一开始忙不迭地躲起来到后来连面纱都是象征性地遮一遮——小郑先生是一位体面的绅士,来了也只是同小少爷在一起,是个难得的正派人哩。

 

        只有他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为了那支带着火焰的响箭,为了那于无声处轰然炸裂的电闪雷鸣,为了那如初生的白桦一般挺拔的身姿,为了那一双裹挟着海浪与烈焰的幽深双眸。

 

        可是自那天起,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阿云嘎。

 

        小少爷邀请他进入自己的暖室,铺上了最好的波斯毯,用乌木包金的矮几奉上酒食,不厌其烦地重申着他的诉求——那把大马士革钢刀。

 

        那是一把名刀,凤凰尾羽一般的花纹在阳光下折射出瑞彩千条,老象牙的刀柄润泽如玉。它从穆斯林君王萨拉丁的阿尔苏夫战场上辗转流落到了帝国驻叙利亚大使的手里,后来他去皇村督学视察,用这柄刀嘉奖了那一年近战术全校第一的一等荣誉毕业生,正是郑云龙。

 

        他自认自己是一个慷慨的人,对朋友、对手下人、哪怕是对一个给他指过路的哥萨克都很大方,何况是对老土司钟爱的守产之子,可是那柄钢刀不在其列。它属于军队,属于一个士官生能触摸到的最高的荣耀,属于他羞于表达的袍泽情谊。尽管与他身份相同的官家子弟大多以尸位素餐为荣。

 

        他不是家中的长子,他注定不会像哥哥一样袭爵、顶门立户,他的优秀与奋斗显得那么不合时宜,甚至多余。可他还是这么去做了。祖先那嗜血的荣光从未在他的基因中暗淡,如果要让他选择自己长眠之所,那必然是战场。

 

        郑云龙望着眼前那个面容白净,凤眼狭长的半大小子,心里涌起一股无奈的柔情,他安抚似的揉揉他气鼓鼓的小脑袋瓜子,道:“别的都可以,这件东西不可以。”

 

        契尔斯克人的规矩与首都人不同,他们的幼子是一家之中的守产之子,将来会继承最多的牛羊与奴隶,小少爷三岁就会骑马,五岁可以张弓搭箭,生的又好,是土司极为宠爱的孩子,也因此惯的他飞扬跋扈,任何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如果有一千匹骏马,我愿意用它们一齐来交换您的宝刀。”

 

        “那还是等您有一千匹骏马时再同我来谈吧。”

 

        “我阿爹的房中有一套镶了红宝石的金杯,是蒙古大汗的爱物,我去求阿爹,让他割爱于您,可使得?”

 

        郑云龙哈哈大笑,把小少爷拉到了自己的身边,第一次像对待一个朋友那样讲起了皇村、他志同道合的友伴、那群和他一起驻守克里米亚半岛的袍泽以及督学的白色制服。那位大人不苟言笑,背挺得直直的,行过军礼之后亲手将这把钢刀交到了他的手里,说:“陛下的军中需要您这样勇敢的人。”

 

        小少爷听得入迷,望着郑云龙的那双始终湿润的眼眸愣了神——那里面藏着一整个幽深的世界,有崇山峻岭,也有碧草如茵,矛盾的美感超过了小少爷年幼的认知范围:他从未见过如此对立的统一,一个诗人,带着英雄的面具,以脆弱的姿态抗衡整个世界,你鲜少看到他的嘶吼、愤怒与挣扎,可你知道他从未向他不认同的一切屈服。

 

        当郑云龙告别时,日头已经偏西了,他撩起毡帘出门时,看见了一个宝蓝色的身影。阿云嘎轻轻倚着门框,扬手给了一个哥萨克老妇人一把慷慨的赏钱。他的手势安闲,眉眼间是藏不住的笑意。也许是居家日常的打扮,显得格外随性,连腰带都扎得松松垮垮,也未曾带毡帽或头冠,脚下趿拉着一双绣花的拖鞋,一头乌黑的鬈发梳成两股辫子,一左一右挽着,像个俊俏的蒙古公主。

 

        他一回身,看见了郑云龙,嘴角超上一勾,一双黑曜石般的眸子眼波流转,带着火星和柔丝,可是身上的礼数一丝不乱,仍是以手抚膺,恭恭敬敬地见了礼。他身边簇拥的一群女眷望着郑云龙轰然大笑起来,叽叽喳喳地说着郑云龙听不懂的话。

 

        没来由的,士官生小郑觉得自己脸红得像被火烧了一样。帮佣牵过了他的马,他逃也似的奔出了土司的堡垒。

 

        他的身后响起了悠扬的歌声,是阿云嘎的,他唱的是鞑靼语,哪怕是契尔斯克人也不会完全精通,郑云龙听得很模糊,只捕捉到了几个词。

 

        骑士。

 

        黄金。

 

        军官。

 

        花园。

 

        白桦树。

 

        不会开花的白桦树。

        悠扬的歌声涌进了他的大脑,融在他的血液里,奔向四肢百骸和心脏,他的脸还是热的,耳朵里反复唱颂的却是小少爷在暖室里恶魔般的呢喃:

 

        “我如果拿阿云嘎来同您交换呢?”

 

        “他的母亲出身土尔扈特部,所以他像个蒙古人一样学会走路之前就学会了骑马,在会游戏之前就学会了射箭。”

 

        “他会用金线刺绣,会祭拜他的神,他会驱魔、占卜和祈福。他能凭借天上的流云判断稼穑与牲畜,也是他告诉我的父亲,只要与帝国的军官合作,我们的家族便能称霸库班河两岸。”

 

        “可惜了,他不是守产之子。”

 

        “男人会的他都会,女人会的他也会,男人有的他都有,女人有的他也有。”说完这句时,小少爷狭促一笑。

 

        郑云龙承认,他绝非君子,面对这句话他开始想入非非,彼得堡的子弟再怎么洁身自好也难免有风流的故事,他也不例外。在舞会上、花园里乃至贵妇人的梳妆间中,他都有过荒唐的手笔,更不要论军队中那些面容俊俏、身材娇小的下级军官之间的胡闹,一切都是游戏,让他立即断了也没什么可惜。

 

        可面对这个高加索的异族,他的腹腔里生出来一股原始的渴望,他想撕开对方那自始至终成竹在胸的面具,想撕开他华丽如女装的长袍,他想看看对方的身体是不是如他一样,名字烙着血亲赐予的华丽而多余的后缀,衣衫面具之下一样藏着名为不甘的欲望。

 

        可那也只是想想罢了。小郑先生是受过训练的军人,不是疯子。

 

        四月,库班河的坚冰终于有了松动的痕迹,被大雪压塌的屋棚也终于迎来了大修的机会,一片忙乱之中的某个日子里,郑先生的房间失窃了,不消说,少的是那把大马士革钢刀,而他的床上多了一个人,一身夹绒的黑袍,头上用面纱紧紧地裹住,手脚被束住了,那个人侧卧着,露出修长而曼妙的曲线,如同一匹休憩中的骏马。

 

        要塞里的人围了上来,都被王晰赶走了,他看见郑云龙走过去,手指微微颤抖地揭开了面纱。

 

        是阿云嘎。

 

        他依然是侧卧的姿势,眼神沉静,看不见一丝慌乱,仿佛自己只是来要塞做客的,他美丽的黑发已经松散,疏疏朗朗地撒在枕头和肩膀上,手指间还戴着驱魔用的铜铃。部族间偶尔有需要他的时候,他会自己骑马去,却不曾想今天落入了某人的暗算。

 

        事情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足智多谋或者说胆大包天的小少爷早已驾着他的骏马跑过了库班河,老土司和他的第三任正妻哭得稀里哗啦,而谁都没有提要塞里的阿云嘎,仿佛他是个从来不曾存在的人。

 

        郑云龙的鞑靼勤务兵像一只聒噪的啄木鸟一样钉在房间里,用阿云嘎的母语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以期使他接受一个事实:他是属于郑云龙的,他不再会属于任何人,要塞就是他的新家,一个蛮族能有这么可爱的丈夫,这是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福气。

 

        阿云嘎等了很久,都没有等来土司家寻人的消息,慢慢的,他似乎接受了事实,他开始说一点点俄语,会微笑着接过勤务兵递来的水和食物,也不再用眼角看郑云龙。偶尔,他抱着膝坐在屋角唱歌,哼唱着谁也听不懂的歌谣。

 

        有一次,王晰在午休时经过了郑云龙的房间,他看见那个俊俏而瘦削的契尔斯克人坐在床沿上,头低下去,肉肉的小手抠着长袍上的风毛,一言不发,郑云龙站在他面前,用他泛着金属质地的声音柔柔地说:“您不讨厌我,对吗?我的天使。您知道,您迟早会是我的。”

 

        虽说高加索不是近畿要地,王晰好歹也是帝国要塞的总长,他自认为不该掺合在这些事儿里,胸口连划三个十字,像只野兔似的跳开了。

 

        到了五月,郑云龙对勤务兵说,去远一些的地方,买些好看的波斯花布来,越多越好,天气热了,阿云嘎的衣服不合身,再去寻个不认得她的裁缝来替他裁衣裳。

 

        只可惜,那些波斯花布被悍勇的小兽撕扯成了碎屑,满室狼藉,阿云嘎站在一堆碎掉的花布中间,眼神傲岸。

 

        郑云龙也不恼,他有的是耐心,第二次的礼物是一袭蒙古式的猎装,十分轻便凉快,这次阿云嘎好歹没拒绝。他们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出去骑马,当然,是双人同骑,没有人会疯狂到让一个有着蒙古血统的想逃跑的青年独自驰骋。

 

        他从背后拥住他,阿云嘎不是京城的淑媛贵妇,他生的虽然纤细却也算高大,此刻,他顺从地支棱在马背上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郑云龙望着他的后背,和瘦削单薄的肩胛骨,叹了一口气——他的天使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像温柔的小鸟一样倚偎进他的怀里呢。

 

        “我的天使,我的精灵,你为什么总要折磨我?莫非你爱上了哪个车臣人?如果是这样,我立即放你回家。”

 

        阿云嘎背对着他,摇了摇头。

 

        “或者说你十分恨我?抑或是你的信仰不许你来爱我?”

 

        阿云嘎的头低了下去,但仍是十分坚定地摇了摇头,也不知他否定的是哪一句,他湖蓝色的猎装在草原上显得像一只盛开的矢车菊。

 

        “听我说,阿云嘎,如果你的腾格里允许我爱你,那为什么不允许你来爱我呢。”

 

        大抵是神祇的名字戳中了某些敏感的神经,阿云嘎猛的回过头来,凝视着身后那个军官温柔的双眼——他一直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知道,他仅存的抵抗在那一泓深泉一般的眼眸面前将显得不堪一击。

 

        随后,他露出了一个凄婉的笑容,道:“我是您的俘虏,我是您的奴隶,您当然能强迫我这样去做。”

 

        那天傍晚,郑云龙还是把他带回了要塞,晚饭时,他第一次像一个毫无规矩的官家子弟一样喝得酩酊大醉,抓着自己的头发,倒在橡木的大桌上苦恼地挣扎。

 

        “他……他就是个妖精啊。”

 

        “这该怎么弄啊,我tm不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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